近年来,飞行员跳槽事件频发,诉讼不断。航空公司往往以其霸主的地位不管不问具体情况,一味地追究飞行员的过错,采取百般措施刁难飞行员,故意在诉讼的过程中给飞行员设置重重障碍。飞行员只能在漫长的诉讼和等待过程中,忍受各种煎熬。飞行员既不能在原来的航空公司执行飞行任务,也无法选择新的航空公司飞行。最终导致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孔子在《论语·学而篇第一》中曾说道:"礼之用,和为贵"。在代理飞行员劳动争议案的过程中,我一直在积极寻求一种和谐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的方式。希冀能够通过一种平和的方式解决航空公司与飞行员之间的争议。

 

    昨天上午,我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就夏骞等六名飞行员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劳动纠纷一案中亲身实践了这一想法。通过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国航浙江分公司的积极沟通和协商,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一、六名飞行员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08年9月8日解除。六名飞行员支付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150万元左右不等数额的款项。二、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被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在2008年8月26日至同年9月8日向民航华东管理局移交原告夏骞的飞行执照、体检合格证、英语合格证、空勤登机证、身体档案及技术档案等,并依法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一)六名飞行员提供唯一新用人单位;(二)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与六名飞行员提供的新用人单位达成飞行员流动相关协议;(三)六名飞行员给付上述第一条所列的款项。

 

 

    实践中,飞行提出辞职后,航空公司往往不是依法处理纠纷,而是以大压小、以强压弱,提出一大堆的无理要求,蛮横无理。更有甚者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也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虽然解决了一时一地一案的矛盾和纠纷,但很可能形成新的矛盾和纠纷,胜诉者往往并不一定就是胜利者。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甚至加深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孔子曾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受儒家"以和为贵,以人为本,重义轻利"等中庸之道的影响,古代的调处一直是息讼、无讼的重要手段。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新时期民商事审判工作十六字指导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我始终认为:冤家易解不易结。缓解矛盾是解决矛盾有效前提,调解这一方式上带来的是双赢的结果。选择正确的解决方式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对于飞行员和公司而言无疑是最好的结果。六名飞行员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动纠纷以调解结案是飞行员辞职的成功案例,也是飞行员辞职的成功之路,再次开了飞行员辞职案件之先河。这一方式值得各航空公司和飞行员借鉴学习。

 

 

    奥运会即将在北京召开,我们应该集中力量筹备奥运会,通过调解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建社会和谐。目前,汶川地震让山河齐哀、举国同悲,在这个特殊时期,更应当握手言和,团结一致,抗震救灾。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航空公司对于飞行员的辞职行为应该宽容,而不是一味的打压。事实上,我所代理的几十起飞行员劳动争议案,大多数都是因为航空公司的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约定而引发的。建立规范的用人渠道,航空公司积极主动的依法保护飞行员的劳动权利,才是解决当前飞行员辞职潮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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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离奇的飞行事故

Posted by 张起淮 May 27, 2008

      当地时间2008年5月16日,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罗阿诺克西北地区机场(Roanoke Northwest Regional Airport)发生了一起离奇的飞行事故:一架轻型飞机居然降落在了另一架轻型飞机的顶部!

 

  幸运的是,尽管这两架飞机都严重损毁,但是这两架飞机上的两名飞行员却毫发无伤。

 

 

  据报道,这两名飞行员是邻居,相互认识。他们一直在通过无线电进行交谈,一直到事故发生。

 

 

  很明显,每位飞行员都认为对方同意让路。

 

 

  正准备降落的N8295X号飞机由一名飞行学员驾驶,事故发生后,卡在了另一架飞机的机翼上。两架飞机的螺旋桨都被撞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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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81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5/14/23/22/11a8c886769.jpg!!http://181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5/14/23/22/11a8c890c34.jpg!!http://1832.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5/14/23/23/11a8c89b6a5.jpg!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等地区发生的强烈地震造成了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在此重大地震发生之前,有关地区的相关部门并没有事先预测到灾情的可能发生。在毫无预警的前提下,此灾难的发生无疑会给全社会带来灭顶之灾。

 

    但是,我从凤凰卫视相关节目中了解到在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发生之前,当时有许多地震预报工作者曾经对此作出了多次精确的地震预报,尤其是河北省青龙县准确预警并加以预防的成功例子更是令人深思。同时,我也了解到开滦煤矿重视地震灾害提前制定预案,成功的预防了地震灾害带来的灾难。当大地震来临的时候他们成功的将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七。真得了不起!这就是相信科学,正确预防,制定安全预案并获得成功的典范!

 

 

由此,我也联想到了民航安全的现状。联想到了XX航空公司机长的安全举报及其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感慨颇多......。安全事故与安全举报、地震与地震预报,这两者之间其实有着诸多的相似之处。

 

 

    民航业运输的安全是民航工作围绕的中心问题。民航局在全国设立了许多安全监控机构,安全信息的搜集就是从最基层的监控机构做起,全国各地的安监部门就象地震预报的监测点,把影响安全的信息收集汇总,以利于领导对形势的把握、分析,以及形成正确的对策。XX航空公司的机长对航空企业不遵守安全规章的行为进行了举报,安监部门本应该进行调查、取证、正确作出处理,但是结果又怎样呢?安监部门偏袒航空企业,其实这种偏袒行为非但没有保护XX航空公司,反而是是助长了航空公司可以无视、并违反安全规章的现象!这种偏袒、包庇行为不仅伤害了安全举报人的积极性,更是在伤害民航运输业的安全!长期以往,试问还有谁敢站出来举报?收集安全信息的渠道从根源上被堵住了,那么,民航局的领导其实成了聋子瞎子,又何来制定准确的安全对策呢?航空公司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又说明了什么航空公司不仅仅是不重视杜绝安全隐患,更是在蓄意违章!性质何其严重!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航空业安全问题的性质已越来越严重。看错跑道复飞,进错跑道险些撞机。安全离我们远了,事故离我们越来越近了!这些并不是耸人听闻的虚构故事情节。

 

 

    一位从事飞行二十多年的机长,他曾经历过灾难,经历过事故,还失去过战友。他说:"我真诚地希望民航企业的领导能警醒,出了安全问题谁也负不起责任,真的出现事故时,又该如何面对......?"今年以来民航企业内部暴露的问题已越来越多,后果也越来越严重:机长罢飞、辞职甚至返航等......。民航企业的领导必须要重视来自基层对安全问题反映的声音,真正地明白"忠言逆耳利于行"的道理。

 

 

    1976年唐山大地震前,这么多监测点预报出了地震的时间、强度、地区范围。假如信息顺畅,假如所有地区的领导们都象青龙县的领导一样,都做到重视得到的安全信息,并能及时发布消息。试问,还会死亡24万余人吗?

 

 

    2008年,不胜枚举的实例已证明并说明民航业的安全形势确实是危机四伏与不容乐观的!XX航空公司的机长虽是个小人物,但是他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于确实存在的安全隐患,他举报了,何况又是证据属实的署名安全举报!假设民航业安全形势一片大好,势必会有许多人会揣测这位机长举报的动机是否在无风起浪或是在沽名钓誉?但是,无论民航业的安全态势是乐观还是悲观,我们都应切记"安全"是永远的主题,是民航人永远追求的目标!任何善意的对安全问题的提醒都能帮助民航业的决策者们把安全工作防范得更好!

 

 

民航业不缺乏从上而下制定的规章与制度,真正缺乏的是能海纳百川地听取来自各方善意提醒的态度与胸怀!不容置疑,保持安全信息搜集、反映渠道的从下而上的畅通能从根本上缓解民航业安全态势的发展!

 

 

    为杜绝人类与社会的悲剧再次酿成,有必要呼唤民航业科学化的发展观与人性化的管理两者真正有机结合那一天的早日到来!

 

 

    为地震遇难者默哀!!!

 

 

    问候在地震灾害中失去亲人的人们!!!

 

 

    向一切对苦难进行救助的英雄们致敬!!!

 

 

    当然,也对那些在苦难发生前能预先提出警示的人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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