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友同居两年了,我很爱他,现在他抛弃我,在去年和 今天我流掉两个小孩,流第二个时,我们就这样写了份协议:如果要打掉我们的小孩的他抛弃我的话,他要给我补偿.给我XX,钱,然后他签了名字,
我想问下这样的个人协议能受到合法吗?法律会接受吗?
不能以生命做交易.既然生命已经存在了,除非迫不得已,为什么不赶快结婚生子?流产有可能导致习惯性流产,
你要看男方的态度与品行,看值不值得为他作出牺牲,他为什么不诊视自己的骨肉?(闲话多说了些).
感情问题是不能用金钱交换的,你们之间的协议很难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