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2006年9月至12月初在义乌给一个挂历市场老板打工,夜余时间老板会带到夜总会玩的。有一回刚好老板的嫂子的外孙也在那(他外孙一直都是在社会上混混放高贷等的)看中了我的亲戚,就叫老板介绍给他认识了。后来就找他玩,没过几天就把他骗到跟他一起了。结果2007年元月15日就被义乌看守所关起来。因为家里是江西宜春市的,义乌那边发了一份信函到当地派出所,当时家里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家里没人,派出所通知了一下说小孩被关到看守所了好像说是团体群打的。家里没人所以没有理会。2007年10月24日义乌法院没有通知家里人情况下结果判了10年牢,家里得知后前往义乌,因为时间紧迫到达义乌时说是最后一天起诉了,匆忙之下就在义乌请一个律师上诉了。12月24日在金华法院重开庭,23日才通知请的律师见了他本人一面,24日就开庭了,被告人竟然是义乌检查院。在庭上律师看到资料是第一手资料是在义乌公安局,公安局记录的是团体合伙骗被害者的手机(他们是在不知道情况下主谋叫他们把受害者叫到一个地方,主谋对受害者说他家有急事要借他手机打一个电话,拿到手机后主谋就叫他们跑到了,主谋得到手机后去卖了,卖到的钱大家一起用了);第二手资料才是到义乌检查院的,检查院却记录的是团体合伙抢却被害者的手机。(主谋是义乌当地的人年龄20岁可他因为经常做坏事的结果把身份证办到不满18岁,所以法院就不判他了,还有几个同伙都是这样的身份证没满18岁,只有我亲戚和一个小伙子才是真实的身份证满18岁以上,结果判我亲戚10年,另一个4年。)在金华法院上律师跟法官辨论着这两个记录上就有问题,义乌检查院工作人员就不理没到半小时他们就离开了法院,而金华法官只是宣布休庭就走了,直到现在还没有消息。请问律师我亲戚这样的事情要判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