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消费者,因为今年要结婚所以到我市的一家比较大的电器商场去选购,在选择电器的时候(2月29日)售货员同我们说明天是3月1日了,电器要涨价,涨幅达到20% ,所以今天一定要把东西卖了,要不然明天卖药贵好多。经过多番的劝说我们购买了20000多元的电器(除相机以外都没有提货)。但是3月1日商场却打特价还有好多政策。仅仅1天就相差了好多。此事让我很难受,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要求享受打折,因为没有提货我是否可以要求无条件退货?
请给与解答! 谢谢
要有证据证明才可以。
不知道,您所说的证据是什么,第一我在2月29日购买物品交款时有同事在场,第二该商场的促销海报刊登在报纸上,我有一份。第三,我有购物发票。
请您帮忙告知我所需要的证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