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15咨询:仲裁或判决存在故意违背事实,也就是说有充分确实证据的事实得不到认定,却把没有充分确实证据的认定为事实,算不算枉法裁判?故意违背法律呢,是不是也算枉法裁判?我的劳动争议诉讼,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龚XX所作的厦劳仲案[2007]0564号裁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单XX所作的(2008)思民初字第741号民事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厦民终字第1532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上述现象,我认为都是枉法裁判,对吗?面对这一系列的枉法裁判,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既很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很好地教训为非作歹的审案人员?更好地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系的威信?
劳动者维权是如何艰难——二审篇之一上诉状 http://i.cn.yahoo.com/houzengli55/blog/p_9/
劳动者维权是如何艰难——二审篇之一上诉状(续)http://i.cn.yahoo.com/houzengli55/blog/p_19/
劳动者维权是如何艰难——仲裁篇之三裁决书 http://i.cn.yahoo.com/houzengli55/blog/p_4/
劳动者维权是如何艰难——一审篇之三判决书 http://i.cn.yahoo.com/houzengli55/blog/p_8/
鲁律师:
谢谢你对我的问题的答复,你的建议让我有更多的选择。我经过考虑之后决定,现在就着手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下一步考虑向各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你认为我这么考虑妥当吗?
李厚曾
2008-07-17
--- luhelin <www.no1law.com@gmail.com>写道:
李厚增,
有一个新消息发布在议题 "面对枉法裁判应该怎么办?":
http://www.no1law.com/message/28486
作者 : luhelin
邮件 : luhelinlawyer@yahoo.com.cn
简介 : http://www.no1law.com/people/luh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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