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酒吧在闹市,因本人十分憎恨日本人,想立块牌子用中、日文字写上“日本人与狗不得入内”,不知道这触犯不触犯法律。
请各位高人给点意见。
就法律角度而言,违法了,不妥.
就实务说,但立立无妨.
一个是可以表现楼主的强烈的仇日立场;另一个比较吸引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