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男友相处一年,(男友已婚但多年感情不和要离异,曾许若要与我结婚),两个月前我怀孕了,男友突然提出分手,承诺支付一定数额的钱给我,并当我的面写了字据(内容是:于x年x月x日前支付某某多少钱,姓名,日期),可是到了付款期限却找不到他人了,电话不接,让我非常恼火,由于我有孕在身活动不便,我就给他发了数条气愤的短信,(我没有捏造或散布某种事实,也没有非法占有他的财务)他回话说我构成敲诈诽谤罪,又说不欠我的,他打的欠条是无效的,由于立字据时没有第三人在场,现在他说是我逼迫他写的。他不负责任的行为和欺骗的语言令我悲伤又窝火。
* 请问律师,1/我的短信构成犯罪吗?2/欠条是否有效?该怎麽得到他立字据的钱?*
* 我坚信法律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请帮助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