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某所医学院的一名学生,今年大学就要毕业了。一年前我由学校分配到无锡某医院进行临床实习。这一年中都很顺利,可就在临毕业时意外发生了。我们是实习到2007年06月20号,可是我在04月07日,从医院宿舍6楼坠下,所幸我只摔断了左侧手臂和左腿。(这天我们不用上班,我由于宿舍门锁上了,同学都不在,我就翻窗去取钥匙)于是就在该医院接受了治疗。接下来就是关于治疗费用的问题了。我父亲在我住院期间交纳了一万元,后来我的班主任和学院的另一位老师来到我的病床前,和我及家人谈论我的医疗费用问题。说我只要不和实习医院及学校找麻烦(意思就是不要他们赔偿,自己付清医疗费用),学校就让我顺利毕业。班主任还起草了一张借条草稿,并让我照抄,还让我和我的父亲签字并按上了手印。借条主要是以下意思:写明了我在医院治疗的费用及已经交纳的金额,医院减免一万元,剩余部分我向学校借,等我毕业后一年换清借款。在我未还清学校债务期间,我的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都由学校保管。而且班主任还说我们学生都买了保险的,他会帮我尽量多报销一些。我治疗一共用了7万多,他还说可以报销3万块钱。我和家人算一下,这样一来我到时候只要还一万元左右就可以了。于是就签了那借条。因为我的家境比较贫困,爸妈都是有病在身,均住院进行过手术,奶奶也中风治疗过,他们都是失地农民,并无工作及退休金,所以无法承担我的治疗费用,只能向学校借款。现在我在家休养,可是学校还以我的学位证书等相要挟,让我父亲去学校把之前签的借条进行公正。并说如果不去的话我就会收到法院的传票。我和我的家人都无所适从。所以就发出这封求助信。我有几个疑惑:1、我这种情况可以向学校及实习医院索赔吗?2、学校和我签的借条合法吗?3、学校可以扣留我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吗?敬请律师给我解惑,因为这关系到我一生的事情,所以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