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
我是1997年毕业的统招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到家乡一政府部门工作,十年来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家乡建设.改革之时不搞竞争,依据所谓的编制.其实那些都是.........,说什么我的编制在部门所属下级事业单位,单位实际名存实亡.毕业派遣时派遣证是部门,且我是一直在部门上班.就这样被下岗,什么都无.外出打工,无经验,别人又嫌年龄大,家庭压力大,心中很不平衡.农民工人都有维护武器,只我们.......,请问有什么办法可行?政府应该给我补偿和购买养老保险吗?盼回复!谢谢
你所述的情况不应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建议你向劳动人事部门反映,请求落实你应享受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