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有平房三间,由于地处丘陵,平房地面低于路面2.5米左右,平房离路有17米.后经相邻几家商量,打算将原有平房改为地下室.在原平房基础上向上提升一层.并打算在原平房前四米左右距离砌一挡土墙.当时找到当地政府,得到允许后开工建设.当我们进行施工的时候.当地政府又来通知说不可以这样建设,说我们这是建设房屋.我们再三解释是挡土墙仍然不允.后引起口角纷争.乡书记说:谁盖都不给你们盖.然后强行拆除了我们的挡土墙.请问,这面墙该拆吗?13965964830请安徽的律师给予答复,诉讼法律.